在大街小巷,大家见到最多的交通工具就是电动车吧,因为价钱便宜,骑行方便,最关键的是电费也不贵,充满电也不需要多少钱,所以电动车深入人心,受到大家的喜爱。不管是繁华的城市还是乡村小路,到处都跑着电动车!
在城市的高楼住宅区,一般都会有专门给电动车用的充电桩电表,由物业管理,业主们交钱就能充电,非常方便。本来物业给业主们提供了便利,收点电费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,可是业主刘女士发现,小区的物业做的是“无本生意”。 刘女士说,小区的电动车充电桩最近要扩建,之前的电线有些不太安全,需要重新排线。在检查线路的时候,发现自己家的电表上有些不对劲,比别人家多接了一根电线,而这根线就是连着地下室的电动车充电区。
刘女士认为这些年来物业就是在偷自己家的电,然后给其他业主充电。根据她的说法,记者来到电表箱,果然看到了多出来的红色电线,而把刘女士家的总电闸关掉后,充电桩也就没有电了。
因为这个充电桩是从2015年就投入使用了,刘女士认为,这几年来大家充电都是用的自己家的,电费其实都是自己在交,也就是说物业一直都在偷自己家的电。
对于线路接在业主的电表上,充电也是用的业主的电,物业是怎么认为呢?为此记者找到了物业尹经理,他表示物业也承认电线接业主的电表上,但是具体情况也需要证据来查找真实情况,不排除有人陷害,当然还有可能是工人安装的时候出现了失误,物业方对此也只是监管不力。
现在刘女士希望物业能够把自己的损失赔偿给自己,另外还要补偿自己的精神损失。她要求物业按照营业电费每度电1.2元,把这些年的电15000多度都赔偿给自己,另外还要给自己这些天的精神损失8000元,还有误工费。
物业尹经理认为通过充电桩消耗的电,可以按照一块二来算,但是刘女士家里也有用电,物业这边肯定不会把电表所有的电都赔偿给她,另外误工费也可以补偿给刘女士,但是至于精神损失费是不可能的。
既然谈不拢,刘女士表示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件事情。
对于这样的事情,小编认为充电桩都投入使用好几年了,居然都没有人发现电线接错了,刘女士家可能没有注意电费的缴费情况,而物业也没有关注用电情况,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一直错着。遇到了这样的事,想必刘女士也是非常闹心的,讨要精神损失费也是理所当然。
而物业既然用人家的电,也应该给人家相应的赔偿,总不能在收钱的时候笑嘻嘻,赔偿的时候就心疼了吧。另外物业也承认了自己监管不力,也算是为自己的失误买单,没有什么好冤枉的。
我们也希望物业能够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,摆正自己的位置,全心全意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,让业主们真心感觉是回到自己的家了